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常用藥參考表
日前,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制定并印發了《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同時,《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常用藥參考表》《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抗原檢測指南》也一并發布。
根據《指南》,居家治療人員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訪。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人員,要全程做好個人防護,點對點到達醫療機構,就醫后再點對點返回家中,盡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居家治療人員癥狀明顯好轉或無明顯癥狀,自測抗原陰性并且連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Ct值≥35(兩次檢測間隔大于24小時),可結束居家治療,恢復正常生活和外出。
《指南》適用對象包括未合并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癥狀或癥狀輕微的感染者;基礎疾病處于穩定期,無嚴重心肝肺腎腦等重要臟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療情況的感染者。
根據《指南》,如出現以下情況,可通過自駕車、120救護車等方式,轉至相關醫院進行治療。
(1)呼吸困難或氣促。
(2)經藥物治療后體溫仍持續高于38.5℃,超過3天。
(3)原有基礎疾病明顯加重且不能控制。
(4)兒童出現嗜睡、持續拒食、喂養困難、持續腹瀉或嘔吐等情況。
(5)孕婦出現頭痛、頭暈、心慌、憋氣等癥狀,或出現腹痛、陰道出血或流液、胎動異常等情況。
另外,根據《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抗原檢測指南》,居家治療人員可通過藥品網絡銷售電商等購買抗原檢測試劑,也可通過所在的社區(村)或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協助購買抗原檢測試劑。社區(村)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為轄區內有需求的居家治療人員,特別是老年人,提供獲得抗原檢測試劑的便利。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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